箝制人民健康基本人權
-- 被忽視的「官僚殺人」
黃頂立 DEENG-LIH HUANG, Ph.D.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生物有機化學博士
E-mail: dh459@columbia.edu
(電腦字數統計:中文字 1,521,英數字 60)
「官僚殺人」事件在台灣不會只有八掌溪事件。在八掌溪事件只能眼睜睜的看著四條生命不幸死亡的主因,就是因為所有可能可以救援的方法,包括軍警的直升機、拋繩筒、拋繩槍、橡皮艇、圍觀的救災人員…等,在等待救援的最後兩小時沒有適時救援。
我每天也眼睜睜的看著生命不幸的死亡,而且不只是四條,而是成千上萬條。這其實任何人也能看到,只不過這些生命的死亡不是在兩小時,而是在數年之間,所以不用心是看不到的。也因為很少人會用心去看,所以很多人不會知道也不會在乎。令人痛心不平的是,我也眼睜睜的看著可以救援這些生命的方法,就像八掌溪「官僚殺人」事件一樣,被不合理的官僚法規與官僚制度所箝制而不能適時救援。
我有一個朋友的父親在壯年第一次突發心臟病就不幸逝世,另一個朋友的父親也在壯年肝病逝世,有一個同學的老婆和一個同學的姊姊都生了一個神經管缺陷的小孩。其實不只這些疾病,還有其他許多疾病都是可以預防的
(註 1)。現代醫療對成千上萬罹患病變的生命是救不回的,所以預防是救援生命最好的方法。
預防除了健康的飲食和生活形態、規律運動、避免危險因子外,另一個很重要的方法就是補充適當的飲食補充品。像心臟病可補充魚油或維他命E,肝病可補充天然保肝草本水飛薊素、胎兒神經管缺陷可補充含葉酸的綜合維他命
(註 2)。
這個補充飲食補充品的重要預防救援方法,在美國為了讓任何人有暢通的管道可輕易獲得,美國國會議員特別訂立了「1994
飲食補充品、健康和教育法案」(1994 DSHEA),不許「美國聯邦政府強加不合理的管理障礙來限制或遲緩安全的飲食補充品和正確的資訊給消費者的暢通管道」。所以維他命、礦物質、草本和其他營養補充品等飲食補充品,在美國是屬物美價廉、隨時可買到、不必經過官僚檢驗登記的「食品」。然而在台灣這些食品卻大多變成藥品或禁品,而且物不美價不廉,隨時買不到。其原因就在於台灣的官僚法規與官僚制度不合理,長久以來把這些食品規定為藥品或禁品。去
(1999)
年八月三日實施的「健康食品管理法」或許出發點是要保護消費者,但卻不知剷除這些不合理的官僚管理障礙,還更進一步強加不合理的官僚管理障礙來限制或遲緩安全的產品和正確的資訊給消費者的暢通管道。
用飲食補充品來預防疾病救援生命是健康基本人權 (註
3, 註 4),也是點點滴滴、日積月累的長期工作,做與不做是每個人的自由選擇,重點是人民有自由選擇的暢通管道。台灣衛生署和民代或許不夠用心,不知道不合理的官僚法規和官僚制度長久以來一直在箝制台灣人民選擇與享受這個健康基本人權暢通管道的自由,而間接的在點點滴滴、日積月累、無聲無息的「謀殺人民」。八掌溪「官僚殺人」事件是內政改革的當頭棒喝,希望也能敲醒官僚和民代們還給人民應有的健康基本人權!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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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F Fries
等人在 1993 年新英格蘭醫學期刊一研究 (N Engl J Med 1993;329:321-325) 指出,所有醫療支出有高達
70% 是可以預防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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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研究證實飲食補充品除了可預防疾病外,還可降低醫療支出。A Bendich
等人在西方醫學期刊 (West J Med 1997;166:306-312) 的一項研究顯示,年過
35 歲者每日服用維他命 E (100-800 IU) 補充品約可降低冠狀心臟病的風險
37-77%,所有生育年齡女性每日服用含葉酸 (0.4-0.8 mg) 和鋅 (15-20 mg) 的綜合維他命,約可分別降低胎兒神經管缺陷的風險
60-70%、先天性心臟缺陷的風險 44-47% 和體重不足早產兒的風險
18-81%。這三種維他命和礦物質保守估計因而可以減少美國
1995 年的醫院費用約 245-262 億美元。另外,A Bendich 等人在臨床治療期刊 (Clin Ther 1999;21:1058-7) 的另一項研究,保守估計年過
50 歲者每日服用鈣補充品 (1200 mg),約可降低美國 1995 年髖骨骨折的風險
46% 和減少所有醫院髖骨骨折的直接總支出 46% (26 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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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第
25 條:「人人有權享受適合他自己和家屬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標準,包括食物、衣著、住房、醫療和必要的社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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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衛生組織憲章》序言二:「享受最高可達到的健康標準是基本人權之一,沒有種族、信仰、政治信念、經濟或社會狀況的差異。」第一條:「世界衛生組織的目標是人人享有最高可能的健康水平的達成。」
(Written on
07/3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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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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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 2000 年 7 月 30 日用 e-mail
寄給當時的行政院長唐飛先生和衛生署署長李明亮先生。衛生署
(不是署名李明亮先生) 於 2000 年 8 月 25 日回覆;行政院署名院長唐飛先生於 2000 年 8 月
31 日回覆,內容則是和衛生署的回覆完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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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於
2001 年 8 月 9 日公告修訂放寬食品添加物第(八)類「營養添加劑」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共二十八品項之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這比起未放寬前雖然有進步,但還是不夠合理,還是沒有完全還給人民應有的健康基本人權。
Posted
on 12/2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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