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健康食品管理法抄襲大陸且更不尊重健康基本人權
黃頂力 DEENG-LIH HUANG, Ph.D.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生物有機化學博士
E-mail: dh459@columbia.edu
(電腦字數統計:中文字761,英數字20。)
健康和自由一樣是基本人權,也受聯合國的《國際人權法典》(International Bill of Rights) 所保護。不自由不民主的大陸是一個基本人權落後的地區。然而,台灣人民或許不知道,自由民主的台灣在1999年8月3日實施的「健康食品管理法」,基本上卻是抄襲不自由不民主的大陸在1996年6月1日實施的「保健食品管理辦法」、並加上一些更嚴苛不合理的條款。這是白紙寫黑字有確實証據的,只要把台灣和大陸的這兩個法規拿來對照比較,抄襲的痕跡就明白顯現(請參見附件一以比較)。
更自由更民主的美國是一個基本人權領先的地區。美國在1994年實施的「飲食補充品健康和教育法案」(DSHEA, Dietary Supplement Health and Education Act of 1994)
充分的尊重與保障人民的健康自由基本人權(請參見附件二)。
如果要抄襲,對一個不自由不民主的地區,不自由不民主的大陸實施的「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當然是優先選擇。同時,如果要青出於藍--比大陸更不自由更不民主,只要再加上一些更嚴苛不合理的條款就可以。然而,對一個自由民主的地區,如果要抄襲,更自由更民主的美國實施的「飲食補充品健康和教育法案」相信是較優先較好的選擇。
在過去的台灣威權時代,大部分的台灣人民或許是無知或無奈,不十分在意在政治上沒辦法享受充分的自由和投票權。經過少數有知和有奈的台灣人民的多年努力,現在台灣人民在政治上可以享受充分的自由和投票權。然而,在一些民生問題上,大部分的台灣人民似乎仍和過去威權時代一樣無知或無奈,不十分在意在沒辦法享受充分的健康自由基本人權。
現在在政治上,如果台灣抄襲不自由不民主的大陸的那一套,不准台灣人民享有充分的自由和投票權,相信享受過自由民主的台灣人民都知道要起而反對。然而,在健康自由人權上,追求自由民主的台灣人民,你現在還願意被抄襲不自由不民主的大陸的那一套所剝削嗎?追求自由民主的台灣人民是不是不該再無知或無奈了?是不是該起來爭取一個連最卑微的人也不可被剝削、也應該享有的健康自由基本人權呢?
(Written
on 02/07/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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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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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健康食品管理法抄襲大陸且更不尊重健康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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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台灣的「健康食品管理法」和大陸的「保健食品管理辦法」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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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美國的「飲食補充品健康和教育法案」(DSHEA, Dietary Supplement Health and Education Act of 1994) 原文
Posted
on 08/2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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